习近平总书记强调“抓改革、促发展,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”,深刻指出“中国式现代化,民生为大”。住房问题,既是民生问题,也是发展问题,关系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保障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,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?!?/div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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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云浮市保障性住房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备受瞩目,政策不断完善,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民生实事力度持续加大,紧紧把握三个“度”,筑起群众“幸福家”。
有速度!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。云浮市持续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,“十四五”期间,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128套,超额完成云浮市住房保障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581套,进一步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,促进职住平衡,完善住房保障体系。目前,全市新建了公租房65栋公共租赁住房共4079套,已分配入住3490套。全市累计入住公租房家庭6000多户。众多家庭圆了安居梦,改善了住房条件,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大大增强。
有温度!全力优化住房保障服务质量。在服务方面,优化工作流程,简化申请程序,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,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、高效的住房保障服务。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等住房困难家庭,给予租赁补贴,获补贴后租户实际缴纳租金仅为1元/平方米/月,全市共有706户困难家庭享受此租赁补贴。此外,云浮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和本市实际情况,对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修订和完善,同时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,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知晓度。
有精度!加力强化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。为确保保障性住房精准服务对应人群,云浮市严格审核保障性住房住户入住身份,坚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“三级审查、三榜公示”制度,严把住房保障准入关;坚持保障房配租“公开摇珠选房”制度,把阳光操作贯穿于保障房申请、分配、运营和后续管理的全过程;建立长效机制,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,强化动态监管,对发现的不符合入住条件的住户做到及时清退。今年以来,新入住保障性住房297户、清退222户,让真正需要住房的困难群众“住有所居”。